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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水利改革突出五大重点(摘要)
加快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水资源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以湘江流域管理为突破口,探索实践以水资源管理为核心的流域产业布局、生态补偿、水域管理的经验。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和监督。
加快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补充、社会参与的稳定水利投融资机制,破解水利投入瓶颈。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今后10年公共财政年平均对水利投入的总量比2010年高出一倍。完善水利规费征收政策,足额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构筑水利投融资平台,拓宽各级水利投融资渠道。
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水利设施保护机制,实行严格的建设项目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的审批和补偿制度,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审批和补偿机制。
加快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理顺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乡镇水管站管理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基层乡镇水管站的性质、编制、经费和体制问题,增强基层水利发展能力和发展后劲。
加快推进水价改革。以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为重点,率先建立城市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工业、服务业用水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兼顾社会公平、有利于节约用水和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本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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